关于全国公司物流快递代理服务项目的答疑澄清说明公告
问题一:第二章投标须知中3.1 投标文件的组成:(一)投标函;(二)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;(三)授权委托书;(四)商务、技术和合同偏差;(五)报价表及分项报价表;(六)资格审查资料;(七)项目管理与服务方案;(八)其他资料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是一、投标函;二、资格声明;三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;四、授权委托书;五、报价表;六、资格审查资料;七、项目管理与服务方案;八、其他资料;两章内容不一致?
回复:所有参与投标的单位,都以第六章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。
问题二: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、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里面:2.3 送货上门服务:所有货物均需按照招标人指定的收货地址、收货联系人,完成送货上门、签收确认,不含自提服务,特殊情况需配合完成上楼、指定位置摆放等辅助服务。问所有快递、快运服务部分偏远村组是不能上门服务的(概率很小),是否能将2.3条修改成: 送货上门服务:所有货物均需按照招标人指定的收货地址、收货联系人,完成送货上门、签收确认,不含自提服务(快递特别偏远村组件除外),特殊情况需配合完成上楼、指定位置摆放等辅助服务?
回复:同意加上快递特别偏远村组件除外。 但需要注明。
问题三:第五章 服务需求四、服务项目与控制价中月度/批量优惠控制价格表中疑问:(1)表中第二列“重量折扣”、第三列所列“体积折扣”与第四列“结算周期优惠”是累计还是只做一次折扣?
回复:月度/批量优惠控制价表中,去掉重量折扣项与体积折扣项,留下结算周期优惠,具体见附表1.
问题四:第五章服务需求中四、服务项目与控制价:月度/批量优惠控制价格表中:第二列“重量折扣”、第三列所列“体积折扣”与第四列“结算周期优惠”有三列折扣列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.评标2.评标方法及标准(综合评分法)表列报价部分① 投标报价=评标基准价(就是招标控价,按单项核算),得满分50分;② 报价较基准价每高1%,扣1分,扣完本项为止;③ 报价较基准价每低1%,扣0.5分,最低得35分(防止恶意低价);④ 异常低价、明显低于成本价、恶意竞争报价,本项按0分处理并做废标评审提示;⑤ 报价漏项、缺项、未按要求填报大件/零担/快递分项单价,本项0分。
问:折扣后价格可能低于“控制价表”中所列价格,是否会在评标时视作低于控制价或者低于成本价扣分?
回复:本条问题回复只留第四列“结算周期优惠”,本项参照问题五的评分标准评分。
问题五:第五章 服务需求四、服务项目与控制价表中已经有价格。
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.评标2.评标方法及标准(综合评分法)表列报价部分① 投标报价=评标基准价(就是招标控价,按单项核算)。
问:“投标基准价=评标基准价(就是招标控价,按单项核算)”这句话的意思是,服务项目与控制价表所列价格就是评标基准价,还是指表列价格是评标时认定的最高限制价。如果服务项目与控制价表所列价格是评标时认定的最高限制价,是否可以明示评标基准价的算法?
回复:原报价部分评分标准重新调整为: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,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各项的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,其价格分为满分。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:投标报价得分=(评标基准价/投标报价)*50(具体明细分配比见附表2);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。
问题六:服务项目与控制价增项与澄清说明
1、增项说明:货物重量1-10kg 续重计费(元/kg);货物重量10-100kg单价计费(元/kg)具体控价表见附表3.;
2、报价分项权重说明: 货物体积、物流大件这两项的报价占权重分中各4分,货物重量报价占权重分的40分,月度/批量优惠控制价占2分;
3、报价说明:各报价单位分别报含税价与不含税价;





